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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省住建厅发布通知,要求各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和企业深入贯彻落实《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(2024版)》等文件,强化危大工程管控,加强限制使用施工设备的管控,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,有效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。
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通知,要求各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和企业深入贯彻落实《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》等文件,以强化危大工程管控,加强限制使用施工设备的管控,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,有效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。
认真组织学习宣贯
各市县住建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《判定标准》《缺陷清单》和《目录》的宣贯学习,确保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有关人员熟悉、掌握文件内容和有关要求,并指导督促有关企业和项目认真落实。项目建设、施工、监理等各方主体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,将《判定标准》《缺陷清单》《目录》作为企业、项目年度安全培训、三类人员继续教育等课程内容,通过多种形式宣贯到位,确保现场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,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。
深入排查安全隐患
各市县住建主管部门要充分结合《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》等要求,督促指导有关企业和建设项目对照《判定标准》《缺陷清单》和《目录》,严把深基坑、高支模、建筑起重机械、地下暗挖、钢结构等危大工程方案编制、审核、论证、实施和验收各道关口,突出高处作业、动火作业、吊装作业、临时用电作业、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环节,全面精准排查各类隐患,做到不留空档、不留盲区。要充分利用“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”等平台,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,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。
切实加强执法监督
各市县住建主管部门要把学好用好《判定标准》《缺陷清单》和《目录》作为精准执法和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、依据,落实逢查必考机制,督促、引导各建筑施工企业主动对标实施,自觉落实安全生产措施、完善安全生产条件、消除安全事故隐患。对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滞后的,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,依法依规从重处罚,严格落实“一案双罚”“行刑衔接”,倒逼建设项目各方主体落实责任,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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